大四毕业生可以不签就业协议吗-李东红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劳动纠纷

大四毕业生是可以不签就业协议的。

首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教育部门建立了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这是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但这一制度并不强制要求毕业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如果毕业生暂未就业,可以选择上报“未就业”状态,这也是毕业去向的一种,并非一定要填写就业信息。同时,毕业资格与是否签订就业协议是无关的,学校不能因为毕业生未签订就业协议而扣押其毕业证。

其次,教育部有明确规定,各地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四不准”规定,其中包括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这意味着,学校不能强制要求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也不能将签订就业协议作为发放毕业证书的条件。

对于你提到的学校要求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上传电子就业协议的情况,如果毕业生不打算在实习的公司继续工作,或者尚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单位,完全可以选择不签电子就业协议,并在系统中上报“未就业”状态。同时,实习证明也不能作为学校要求的上传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的就业证明,因为教育部有明确规定,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大四毕业生有权选择不签就业协议,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毕业去向登记系统中上报相应的状态。如果学校或辅导员对此有异议或强制要求,毕业生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或教育部门进行反映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