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孩子让车碰了以后,在休息这段时间,对方是否赔付监护人误工费”,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误工费的定义和赔偿原则。误工费通常是用以填补受害人因遭受损害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的,且行使误工费请求权的主体须为受害人本人。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孩子是事故的直接受害人,而监护人(如父母)并非直接受害人。因此,从法律原则上来讲,监护人本身并不具备直接行使误工费请求权的资格。这是因为误工费的设计初衷是为了补偿受害人因受伤而无法工作所导致的收入损失,而监护人虽然可能因照顾孩子而产生一定的误工,但这并不属于直接因事故导致的收入损失。
然而,如果监护人因为照顾受伤的孩子而产生了实际的误工损失,这部分损失在法律上通常是通过护理费来得到补偿的。根据同一法律解释,如果护理人员有收入,那么其误工损失可以参照误工费的规定来计算,并包含在护理费中。这意味着,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监护人因为照顾孩子而无法工作,其因此产生的误工损失应该已经被考虑在护理费之内了。
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类似案件为例,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监护人因照顾孩子所产生的误工损失已经参照其误工标准计算在护理费中,因此不再单独支持监护人的误工费请求。这一判决体现了法律对于误工费和护理费区分的明确态度,也符合民事损害赔偿的损失填平原则。
综上所述,虽然孩子受伤后监护人可能因照顾孩子而产生误工,但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这部分损失通常是通过护理费来得到补偿的,而不是单独赔付监护人的误工费。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对方应该赔付的是孩子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而不是直接赔付监护人的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