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未成年人被车刮了,监护人请假处理事情能否要求误工费”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误工费的基本定义和适用条件。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期间,因无法从事正常劳动工作而减少的合法收入。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受害人应具有劳动主体资格,能够正常提供劳务;二是受害人实际减少了合法收入。
接下来,我们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进行讨论: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意味着他们通常不具备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资格,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
- 如果监护人因处理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而请假,其误工费并不属于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减少的合法收入,而是监护人个人的损失。因此,这部分费用通常不能作为未成年人的误工费来主张。
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这类未成年人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具有劳动主体资格,劳动权利受法律保护。
- 如果这类未成年人因交通事故导致合法收入减少,那么他们有权主张误工费。
最后,关于监护人请假处理事情的费用问题:
- 监护人的误工费并不直接属于未成年人的损失,而是监护人因处理事故而产生的个人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这部分费用不能通过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赔偿来主张。
- 如果监护人认为自己的损失应该得到补偿,可以尝试与事故责任方进行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被车刮后,监护人请假处理事情的费用通常不能作为未成年人的误工费来主张。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劳动主体资格以及实际收入减少情况等因素来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