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再审时是否可以提交见面申请”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申请再审的流程中,并没有直接提及“见面申请”这一环节。不过,我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释再审申请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便您更好地理解并操作。
在申请再审的过程中,您主要需要关注的是再审申请书的撰写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再审申请书应当详细载明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作出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名称及案号,具体的再审请求,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以及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明确表述等。
除了再审申请书外,您还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支持申请再审所依据的法定情形和再审请求的证据材料等。
在提交这些材料时,您需要注意使用A4型纸,并附上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文档。同时,您还需要填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诉讼材料收取清单和送达地址确认书等相关文件。
至于您提到的“见面申请”,在正式的再审申请流程中并没有这一环节。如果您希望与法院工作人员或对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这通常是在提交再审申请后,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和审理需要来安排的。例如,法院可能会组织听证会或调解会等,届时您可以根据法院的通知参加。
因此,我建议您在准备再审申请时,专注于撰写高质量的再审申请书和准备齐全的相关材料,以确保您的再审申请能够得到法院的有效审查。如果您在准备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法院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