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对象期间的转账记录能否立案,需结合转账性质、金额、双方意图及证据情况综合判断,并非单纯以“有转账记录”作为立案依据。具体分析如下:
若转账属于借款性质
若能证明转账是借款(如聊天记录中明确约定“借款”“还款”时间,或转账时备注“借款”),即使双方是恋爱关系,也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中“借款合同”的规定,以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此时转账记录是关键证据,立案概率较高,但需补充其他证据(如催款记录、对方承认借款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若转账属于赠与性质
若转账涉及诈骗或不当得利
若对方以虚假理由(如虚构疾病、家庭困难)骗取转账,或转账后对方无正当理由拒绝返还且金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刑事立案)或不当得利(民事立案)。此时需提供对方虚假陈述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转账记录是重要辅助证据,立案可能性较高。
关键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