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罪和漏罪按照犯罪时间还是判决时间-张勇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刑事辩护

新罪和漏罪的判定依据是犯罪行为的发生时间,而非判决时间。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释:

一、定义与判定依据

  1. 新罪:

    • 定义:指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的罪行。
    • 判定依据:新罪的判定依据是犯罪行为的发生时间,即新罪是在原判决宣告之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生的。
  2. 漏罪:

    • 定义:指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被判决,而在服刑期间被发现的罪行。
    • 判定依据:漏罪的判定依据同样是犯罪行为的发生时间,即漏罪是在原判决宣告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原判决时未被处理。

二、法律后果与数罪并罚

  1. 新罪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于新罪,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 新罪的发生会中断原判决的执行,导致罪犯需要面临更长的刑期。
  2. 漏罪的法律后果: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对于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漏罪的发现不会中断原判决的执行,但会导致罪犯的总刑期增加。不过,由于已经执行的刑期会计入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因此实际增加的刑期可能相对较短。

三、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

  1. 新罪的数罪并罚:

    • 采用“先减后并”的方法,即先将已执行的刑期从原判决的刑期中减去,再将剩余的刑期与新罪的刑期进行合并处罚。这种方式体现了对新罪行的严厉打击态度。
  2. 漏罪的数罪并罚:

    • 采用“先并后减”的方法(但实际操作中因已执行刑期计入总刑期而呈现不同效果),理论上需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行合并处罚,再减去已执行的刑期。然而由于已执行刑期直接计入新判决总刑期,其实际效果是增加了总刑期但避免了重复计算已执行部分。

四、实例说明

  • 新罪实例:假设罪犯A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服刑一年后,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此时,A的新罪(故意伤害罪)是在原判决宣告之后、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生的,因此构成新罪。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A的剩余刑期(两年)与新罪的刑期(两年)合并处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可能超过两年。

  • 漏罪实例:假设罪犯B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在服刑两年后,被发现其在原判决宣告前还犯有盗窃罪。此时,B的盗窃罪是在原判决宣告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但由于各种原因在原判决时未被处理,因此构成漏罪。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B的漏罪(盗窃罪)与原判决的罪行(抢劫罪)合并处罚,再减去已执行的刑期(两年),决定执行的刑罚将包括已执行的两年和新增的刑期。

总结与建议:

新罪和漏罪的判定依据是犯罪行为的发生时间,而非判决时间。这一判定依据对于刑罚的执行、数罪并罚的计算方式以及罪犯的监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