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调解书均不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什么意思-牟德栋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合同纠纷

“民事纠纷调解书均不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这句话的核心含义是,在民事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体现在调解书中,即一方或双方同意不再就纠纷中的某些或全部法律责任向对方进行追究。以下是对这一表述的详细解释:

  1. 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或调解组织在民事纠纷调解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法原则,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 一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2. “不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的含义:

    • 这通常意味着在调解书中,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对对方在纠纷中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追究。
    • 这种放弃可能是全面的,即不再追究对方在纠纷中的任何法律责任;也可能是部分的,即仅放弃追究对方在特定方面的法律责任。
  3. 可能的情况与后果:

    • 全面放弃追究:如果调解书中明确表示一方不再追究对方的任何法律责任,那么这通常意味着该方放弃了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的权利。
    • 部分放弃追究:如果调解书中仅表示放弃追究对方在特定方面的法律责任,那么该方仍保留对其他方面的法律责任的追究权利。
    • 后果:一旦调解书生效,双方当事人应遵守调解书中的约定。如果一方违反调解书中的约定,另一方可以依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注意事项:

    • 自愿原则:调解书的制作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调解条件。
    • 合法原则:调解书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
    • 明确性:调解书中的条款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产生歧义,以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明确保障。

举例说明:假设甲和乙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在调解过程中,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体现在调解书中:“甲同意不再追究乙因合同违约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乙同意向甲支付一定金额的补偿款。”在此情况下,调解书生效后,甲即不得再就乙的合同违约行为向乙主张赔偿责任,而乙则需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向甲支付补偿款。

建议:在签署调解书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调解书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应及时向调解组织或人民法院咨询。如果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或较大的利益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全面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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