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叫去说明情况后退赃,是否算主动,需要具体分析。
如果纪委已经介入,并且已经对当事人展开调查,此时当事人退赃,一般不被视为主动退赃。因为这种情况下,退赃行为更多的是在纪委的调查压力下进行的,而非当事人自发、自愿的行为。
如果纪委尚未对当事人展开正式调查,或者只是初步了解相关情况,此时当事人主动找到纪委说明问题并退赃,那么这种行为更有可能被视为主动退赃。因为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在没有外界压力的情况下,自发地选择向纪委说明问题并退赃,体现了其主动认罪、悔过的态度。
在刑事案件中,主动退赃通常被视为一种积极认罪、悔过的表现,对于量刑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具体是否算主动退赃,以及退赃行为对于量刑的具体影响,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当事人的认罪态度、退赃的时机和方式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的情况,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