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四次醉驾怎么能监外执行”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醉驾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应处拘役并处罚金。而监外执行是在特定条件下,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
一、监外执行的基本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这要求罪犯必须患有严重疾病,且该疾病需要在监狱外进行治疗。同时,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如果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罪犯是自伤自残导致疾病的,则不得保外就医。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和保护妇女及婴儿权益的考虑,此类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怀孕的妇女指判决时或服刑期间处于妊娠状态;正在哺乳的妇女,其哺乳期限一般自分娩之日起算为一年。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这要求罪犯因身体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且经评估认为其在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安全和秩序造成威胁。
二、四次醉驾与监外执行的关系
四次醉驾本身并不直接决定罪犯是否能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决定是基于罪犯是否符合上述特定条件,而不是基于其醉驾的次数。因此,即使罪犯有多次醉驾记录,只要其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就不能被暂予监外执行。
三、监外执行的申请与决定程序
申请:由罪犯本人或其亲属、监护人向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疾病诊断证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也可根据罪犯情况提出建议。
审批:交付执行前,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四、特别提醒
综上所述,四次醉驾并不能直接决定罪犯是否能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决定是基于罪犯是否符合特定条件,并经过严格的申请与决定程序。因此,我建议您如果面临此类问题,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