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应连续计算为12年,其中前4年劳务派遣期间与后8年正式用工期间均应计入总工龄。具体分析如下:
劳务派遣期间的工龄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8条及《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5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2年,且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年限应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作年限。若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合法劳动合同,且派遣至现公司工作4年,这4年应计入总工龄。
关键点:需保留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以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转正后的工龄认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您从劳务派遣转为现公司正式员工,若转换过程符合“非本人原因”条件(如公司统一安排、岗位调整等),则后8年工龄应与前4年连续计算。
关键点:需公司出具书面证明,说明转正原因及工龄连续计算意愿;若公司拒绝,可依据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流水等证据主张权利。
特殊情形下的工龄计算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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