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员可以同时拿本村合作社的工资吗-常越律师|法行宝
2026-04-09 劳动纠纷

聘用人员是否可以同时拿本村合作社的工资,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聘用人员与本村合作社存在合法劳动关系,且未违反竞业限制或兼职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不影响本职工作、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如竞业限制条款)且用人单位未明确禁止兼职的情况下,可以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获取报酬。但需注意:

    • 合同约定优先:若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如企业、其他合作社)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禁止兼职或约定竞业限制,则同时领取本村合作社工资可能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 合作社性质影响:若本村合作社属于非营利性组织(如农民专业合作社),且聘用人员兼职不涉及利益冲突(如未利用原单位资源为合作社谋利),通常法律不禁止。但若合作社与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可能触发竞业限制问题。
  2. 若聘用人员为村干部或公职人员,需受《公务员法》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约束

    • 村干部兼职限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干部(如村主任、委员)若已在村集体领取报酬,原则上不得再从合作社领取工资,除非合作社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且报酬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
    • 公职人员禁止兼职:若聘用人员为国家公职人员(如乡镇干部),根据《公务员法》,其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包括在合作社兼职取酬,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分。
  3. 若合作社章程或内部规定明确禁止兼职取酬
    即使法律未禁止,若合作社章程、成员大会决议或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成员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取酬,则聘用人员需遵守该规定,否则可能面临合作社内部的纪律处分或合同解除。

建议:

  • 聘用人员应先审查自身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协议,以及合作社章程或内部规定,确认是否存在禁止性条款。
  • 若涉及村干部或公职人员,需进一步咨询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确保兼职行为符合公职人员管理规定。
  • 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场景下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