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收缴假币没办法当面盖章怎么办-李亚辉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经济纠纷

若银行收缴假币时无法当面盖章,可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自身权益并确保程序合法性:

  1. 要求银行出具书面说明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鉴别及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时,应当当面在假币上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出具统一格式的《假币收缴凭证》。若因特殊原因(如假币材质无法盖章、设备故障等)无法当面盖章,银行必须当场向持有人出具书面说明,明确未盖章的原因及后续处理方式(如补盖时间、地点等)。持有人有权要求银行在说明上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以确保文件效力。

  2. 核实收缴凭证的合法性
    即使未当场盖章,银行仍需在《假币收缴凭证》上完整填写以下信息:

    • 收缴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 收缴人姓名、工号;
    • 假币币种、券别、版别、冠字号码(如有);
    • 收缴时间、地点;
    • 持有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需持有人确认)。
      若凭证信息缺失或银行拒绝出具,持有人可拒绝交出假币,并立即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或公安机关举报。
  3. 保留证据并申请鉴定

    • 持有人应妥善保存《假币收缴凭证》及银行出具的书面说明(如有)。
    • 若对银行收缴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该凭证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鉴定,或通过银行向其上级机构申请复议。
    • 鉴定过程中,若确认假币被误收,银行需退还假币并赔偿损失;若确认收缴合法,假币将由中国人民银行依法销毁。
  4. 特殊情况处理

    • 假币损坏无法盖章:如假币因火烧、水浸等导致无法加盖戳记,银行应在凭证中注明情况,并拍照留存作为证据。
    • 持有人拒绝配合:若持有人以未盖章为由拒绝交出假币,银行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直接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处理。

温馨提示:

  • 银行收缴假币是法定职责,持有人无权拒绝,但银行必须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 若遇银行违规操作(如未出具凭证、拒绝鉴定申请等),可拨打12363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热线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银行行政不作为。

如有进一步疑问,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