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裁员首先考虑哪些人-余森豪律师|法行宝
2026-04-08 劳动纠纷

在事业单位中,裁员或解除聘用合同通常不是随意进行的,而是基于一定的规定和情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明确哪些情况下事业单位可能会考虑解除与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这些情形可以视为裁员时首先会考虑的因素。

首先,对于连续旷工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具体来说:

  1. 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其次,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如果其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都不合格,事业单位也有权提前通知并解除聘用合同:

  1. 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同样提前30日书面通知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此外,如果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那么其聘用合同也将被解除:

  1.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除了上述直接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外,还有一些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能会导致工作人员被开除,这也间接涉及到了裁员的问题。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参加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等;
  • 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
  • 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 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
  • 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取得外国国籍;
  • 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物品进入国(境)内;
  • 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不服从指挥;
  • 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失;
  • 泄露国家秘密或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
  • 贪污、索贿、受贿、行贿等违法行为;
  • 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 违反财经纪律,如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学术不端、压制不同观点等;
  • 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或参与色情、赌博等活动;
  • 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特别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在裁员时,首先会考虑的是那些违反规定、旷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开除处分的工作人员。这些规定旨在维护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履行其职责,同时也保护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