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上班第一天不算钱,公司是否犯法不能一概而论,需分情况讨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从上班的第一天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因此,如果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支付上班第一天的工资。如果公司未支付,则构成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在某些情况下,如劳动者在上班第一天仅进行了入职培训、体检等准备工作,并未实际开始工作,或者双方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关系,此时公司未支付费用可能并不构成违法。但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且需要具体分析双方之间的约定和实际情况。如果劳动者认为公司应当支付相关费用,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或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建议与后续行动:
可能法律后果:
总之,上班第一天不算钱公司是否犯法,取决于双方是否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及公司的具体行为。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