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吗-周文凯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调解,但存在例外情形。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政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行政诉讼涉及的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其权力来源于法律授权,不能随意处分。如果允许调解,可能会损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也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损害法治原则。

二、行政诉讼中的例外情形

尽管行政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调解,但存在以下例外情形,在这些情形下,法院可以主持调解,或者当事人可以达成和解:

  1. 行政赔偿、补偿案件:

    • 在行政赔偿、补偿案件中,由于涉及的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或人身权的损害赔偿或补偿,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达成赔偿或补偿协议。
    •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可以主持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快速解决纠纷,减少诉讼成本。
  2. 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

    • 在某些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享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如行政处罚的幅度、行政许可的条件等。
    • 在这类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存在争议,且该争议不涉及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法院可以主持调解,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但需要注意的是,调解结果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

三、调解或和解的法律后果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或和解笔录,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或和解笔录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希望达成调解或和解,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确保调解或和解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
  2. 在调解或和解过程中,应当保持理性、客观的态度,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同时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
  3. 如果调解或和解不成,应当及时转入诉讼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在诉讼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遵守诉讼秩序,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

如果您在行政诉讼中遇到相关问题,或者对调解、和解等程序有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