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职后是否还有试用期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政策,但通常情况下,我们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来进行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员工之前已经在该公司工作过,并且已经经历过试用期,那么在他再次入职该公司时,无论岗位是否发生变化,公司都不应再与其约定试用期。
您提到的《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虽然有关于不同岗位可重新约定试用期的表述,但这些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一致时,我们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准。因为《劳动合同法》是更高级别的法律规范,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
此外,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即使员工复职后岗位发生了变化,公司也应通过其他方式来评估员工的能力和适应性,比如设置合理的考核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等,而不是简单地再次约定试用期。
综上所述,复职后通常不应再约定试用期,除非有特殊的法律法规或公司政策另有规定,并且这种规定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一致。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员工之前已经在该公司工作过并经历过试用期,那么在他再次入职时,公司不应再与其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