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退伍军人病逝其母亲申请定期抚恤金申请书如何写-冯忠山律师|法行宝
2026-04-03 劳动纠纷

伤残退伍军人病逝后,其母亲申请定期抚恤金的申请书可以按照以下要点撰写,我已将核心内容前置,方便您快速了解关键信息:

  1. 申请书核心结构与内容

    • 标题:直接写明“定期抚恤金申请书”,便于相关部门快速识别申请类型。
    • 申请人信息:需写明母亲(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确保身份可核实。
    • 与逝者关系证明:需明确说明“申请人系伤残退伍军人XXX(逝者姓名)的母亲”,并附上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证明亲属关系。
    • 逝者信息:写明逝者的姓名、身份证号、退伍军人证号、伤残等级及评定时间(如“因战/因公/因病致残X级”),并附上伤残军人证、死亡证明等材料。
    • 申请理由:重点说明“因逝者已病逝,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人作为直系亲属且符合条件,特申请定期抚恤金”,需引用具体法规条款(如《条例》第XX条)。
    • 申请事项:明确申请“定期抚恤金”,并可注明期望的发放起始时间(如“自逝者病逝次月起发放”)。
    • 结尾与签名:写明“此致XXX(具体受理部门,如退役军人事务局)”,并由申请人亲笔签名、按手印,注明申请日期。
  2. 需附的关键证明材料清单

    • 申请人(母亲)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 逝者的伤残军人证、退伍证复印件;
    • 逝者的死亡证明(医院或派出所出具);
    •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能体现母子关系则无需额外开具,否则需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 申请人的银行卡复印件(用于抚恤金发放)。
  3. 注意事项与建议

    • 法规依据:定期抚恤金的申请需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地方实施细则,核心条件包括:逝者需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退役军人,且已评定伤残等级;申请人需为逝者的直系亲属(如父母、配偶、子女)且无固定收入或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若母亲无其他子女赡养或收入较低,需在申请书中重点说明。
    • 部门受理:申请书需提交至逝者户籍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或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具体要求(如是否需要原件核对、是否需现场填写表格等)。
    • 补充说明:若逝者生前有配偶或子女,需确认他们是否放弃抚恤金申请权(若存在争议,可能需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若母亲年事已高或行动不便,可委托亲属代为办理,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示例模板(供参考):

定期抚恤金申请书
XXX退役军人事务局:
申请人XXX(身份证号:XXX),系伤残退伍军人XXX(身份证号:XXX,伤残等级X级)的母亲。XXX于XXXX年XX月XX日因病逝世(附死亡证明),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XX条,申请人作为直系亲属且无固定收入,现申请定期抚恤金。
附:1.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2. 逝者伤残军人证、退伍证、死亡证明复印件;3. 亲属关系证明;4. 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此致
XXX退役军人事务局
申请人:XXX(签名+手印)
XXXX年XX月XX日

若您在撰写或提交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如部门要求补充材料、对法规条款理解有疑问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