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发票是哪条法律规定的-宋媛媛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经济纠纷

企业开发票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主要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的规定,特别是其第十八条明确指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这一条款直接规定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时,应当开具发票的义务。

二、发票开具的具体要求

  1. 如实开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这意味着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营业务来开具发票,不得虚开或伪造。

  2. 使用规定:对于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也有相应的备案和保存要求。

  3. 特殊情形:在特殊情况下,如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或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情况,可以由付款方开具发票。这一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有进一步明确。

三、虚开发票的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还明确禁止了任何单位和个人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以及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四、其他相关规定

此外,还有关于发票的领用、开具、保管、报送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如纸质发票的领用范围、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填开发票的时间要求、销货退回和销售折让的处理方式等,这些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有详细规定。

五、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特殊规定

对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如代理记账公司、税务师事务所等,它们在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时,也有专门的发票开具规定。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涉税服务人员为委托人提供涉税专业服务时,应当如实准确按照涉税专业服务类别对应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综上所述,企业开发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的。这些规定确保了发票开具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