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可能存在哪几种情形-程亚律师|法行宝
2026-03-31 合同纠纷

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 通谋虚伪表示:

    • 含义:双方当事人共同故意作出虚假的意思表示,即双方都知道所表示的意思并非真实意愿,且都不希望该行为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举例:甲为逃避债务,与乙通谋签订虚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上并无真实的买卖意愿,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2. 重大误解:

    • 含义: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导致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举例:甲误以为乙出售的是明代青花瓷瓶而购买,实则是现代仿制品,甲有权因重大误解请求撤销合同。
  3. 欺诈:

    • 含义:一方以欺诈手段,如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及第一百四十九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举例:在二手车交易中,卖方隐瞒车辆事故史,买方因此签订的购车合同可因受欺诈而撤销。
  4. 胁迫:

    • 含义:一方或第三人以给自然人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或以给法人、非法人组织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举例:甲威胁乙若不签订不公平的供货合同,就公布乙的隐私,乙因此签订的合同可因受胁迫而撤销。
  5. 显失公平:

    • 含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一方获得过多利益,另一方遭受重大损失。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举例:乙因家人重病急需用钱,甲趁机以低价收购乙的祖传古董,该合同因显失公平,乙有权请求撤销。
  6.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 含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由于缺乏独立表达真实意思的能力,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举例:一个8岁的儿童签订了一份购买昂贵玩具的合同,该合同因儿童无民事行为能力而无效。
  7. 恶意串通:

    • 含义: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 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此类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举例:甲和乙恶意串通,签订了一份损害丙利益的合同,该合同因恶意串通而无效。

法律建议:

  • 在签订合同时,务必确保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一致,避免上述情形的发生。
  • 若发现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邮件、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证明自己的主张。
  •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