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农村户口57岁女工作受伤能否认定工伤”的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法定退休年龄并非工伤认定的绝对障碍。虽然一般情况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可能不再被视为劳动关系中的职工,但法律并未禁止使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并且从《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看,也没有将这些人排除在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外。
其次,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只要他们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再者,特殊身份和情况下的工伤认定。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进城务工农民,如果他们在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一规定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中得到了明确。
最后,结合具体案例来看。在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有两个案例都涉及到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况。这些案例都表明,只要满足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受伤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
综上所述,农村户口57岁的女性在工作时受伤,如果满足工伤认定的基本条件(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并且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她是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