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请事假 春节期间的工资要发吗-惠开永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劳动纠纷

结论:春节前后请事假,春节期间工资是否发放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1. 若春节假期属于法定节假日:

    •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通常包含3天法定节假日(初一、初二、初三)。这3天属于带薪休假,即使员工请事假,只要未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事假与法定节假日冲突的规定(如部分公司规定“事假不得覆盖法定节假日”),企业仍需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工资。
    • 若公司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事假期间不享受法定节假日工资”,且该规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则可能无需支付。但此类规定在实践中存在争议,需结合具体条款和地方司法实践判断。
  2. 若春节假期包含休息日(如调休的周六、日):

    • 休息日本身无工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休息日加班才需支付200%工资)。若员工请事假覆盖了调休的休息日,企业无需支付该部分工资,因为休息日本就不计薪。
  3. 若春节假期包含企业自行安排的福利假:

    • 福利假是否计薪取决于企业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约定。若约定“福利假带薪”,则请事假期间企业仍需支付;若未约定或约定“福利假不带薪”,则企业可不支付。

关键提醒:

  • 企业规章制度是判断工资是否发放的核心依据,但需满足三个条件:内容合法、经民主程序制定、已向员工公示。
  • 若企业以“春节请假”为由扣减工资,员工可要求企业出具书面依据,并核对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 地方性法规(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可能对事假工资有更详细规定,需结合所在地政策判断。

建议行动:

  • 员工:保留请假记录、工资条等证据,若发现企业违法扣减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企业:完善请假制度,明确事假与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衔接规则,避免纠纷。

如有进一步疑问(如具体条款解读、地方政策差异),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