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申原告在执证当中虚假陈述怎么办-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6-03-22 行政纠纷

若庭审中原告存在虚假陈述,被告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法院也会依法处理:

一、被告的应对措施

  1. 及时提出异议并固定证据
    被告应在庭审中立即对原告的虚假陈述提出异议,要求书记员如实记录。若原告当庭否认,被告可申请法院责令原告签署《如实陈述保证书》(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或通过交叉询问、提交反证(如书面合同、监控录像等)揭露矛盾点。
    示例:若原告声称未收到货物,被告可出示签收单或物流记录,并申请法院调取签收人身份信息。

  2.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若虚假陈述涉及关键事实(如付款记录、协议内容),被告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67条申请法院向第三方(如银行、通信公司)调取证据,或要求原告提交其掌握的证据(如手机聊天记录、邮件往来)。

  3. 主张对方承担不利后果
    若原告虚假陈述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清,被告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3条,主张法院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或直接驳回其诉讼请求。

二、法院的处理方式

  1. 训诫或罚款
    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对虚假陈述的原告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或15日以下拘留;若构成妨碍诉讼,还可采取强制措施(如拘传)。
    案例参考:2023年某法院对伪造借条的原告罚款5万元,并驳回其全部诉求。

  2. 推定对方主张不成立
    若原告虚假陈述导致关键事实真伪不明,法院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8条,推定被告主张的事实成立。

  3. 移送刑事立案(严重情形)
    若虚假陈述涉及伪造证据、诈骗等犯罪行为,法院会依据《刑法》第307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原告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三、被告的后续救济

  1. 申请再审
    若法院未对虚假陈述作出处理且判决结果对被告不利,被告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以“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为由申请再审。

  2. 提起侵权诉讼
    若虚假陈述导致被告名誉受损或经济损失(如诉讼费、律师费),被告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另行起诉原告,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建议:被告应全程保留原告虚假陈述的庭审笔录、证据矛盾点记录,并在发现后立即书面提交《虚假陈述异议书》至法院。若需进一步分析证据效力或设计应对策略,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