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名字有两个字相同算侵权吗-张梦影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公司事务

结论前置:营业执照名字中有两个字相同是否构成侵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若两家企业处于不同行业或地域,且不会引发消费者混淆,则通常不构成侵权;若处于相同或类似行业且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特别是当其中一家企业的名称已注册为商标时,另一家使用相同或近似名称可能构成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详细分析:

  1. 不同行业或地域且无混淆可能性

    • 不构成侵权:当两个使用部分相同营业执照名称的主体所处行业完全不同,或者虽然处于相同行业但分别位于不同的行政区域,且各自的经营活动不会使公众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时,通常不构成侵权。例如,一家位于上海的“阳光餐饮有限公司”与一家位于广州的“阳光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地域和行业差异显著,消费者容易区分,因此不构成侵权。
  2. 相同或类似行业且易混淆

    • 可能构成侵权:
      • 侵犯企业名称权: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后登记的企业不得使用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名称。如果两家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内使用了部分相同的营业执照名称,且后登记的企业未获得先登记企业的同意或授权,就可能侵犯了先登记企业的企业名称权。
      • 构成不正当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当两家企业处于相同或类似行业,且使用的名称(包括部分相同)足以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时,后使用该名称的企业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例如,同一城市内先后注册的两家同名“辉煌科技有限公司”(假设一家为“辉煌科技A有限公司”,另一家为“辉煌科技B有限公司”),若均从事软件开发业务,且后注册的公司未采取足够措施避免混淆,就可能构成对先注册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3. 商标注册与故意模仿

    • 如果其中一家企业的名称(或部分名称)已经注册为商标,并享有商标专用权,那么另一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包括部分相同),就可能构成商标侵权。此外,如果一家企业故意模仿另一家知名企业的名称(包括部分相同),以误导消费者或搭便车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也构成侵权。

建议与防范:

  • 谨慎选择名称:企业在选择营业执照名称时,应充分考虑行业属性、地域范围以及消费者认知等因素,避免使用与已有知名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进行商标查询:在确定营业执照名称前,建议进行商标查询,确保所选名称不与已有商标重复或相似,从而避免潜在的商标侵权风险。
  • 及时采取法律措施:如发现他人恶意注册或使用与自己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的名称,应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提起民事诉讼等。

总结:营业执照名字中有两个字相同是否构成侵权,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企业在选择名称时应谨慎行事,避免侵犯他人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