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伤交通责任认定书不认可扣的车辆能拿出来吗-裴森律师|法行宝
2026-03-20 交通事故

结论:若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车辆能否取出需分情况讨论,但总体来说,单纯不认可责任认定书本身,通常不能直接成为阻碍取车的理由,能否取车主要取决于是否满足法定解除扣押的条件。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1. 车辆被扣押的法定情形及取车条件

在交通事故中,交警部门扣押车辆通常基于以下法定理由:

  • 收集证据的需要:例如勘验车辆损坏情况、提取行车记录仪数据、检测车辆性能等,以确定事故成因和责任。
  • 存在交通肇事逃逸、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需进一步调查取证或等待检验鉴定结果。

取车条件: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扣押车辆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交警部门应在以下情形下解除扣押并返还车辆:

  •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若车辆因检验鉴定被扣押,收到专业机构出具的报告后,交警应通知当事人取车。
  • 无需继续扣押时:例如证据已收集完毕,或违法行为已查清且无需进一步调查。

关键点:责任认定书的“不认可”本身,不属于法定扣押车辆的依据。若车辆扣押期限已满或满足解除条件,即使你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交警也应放车。

2. 对责任认定书不认可时的正确处理方式

若你认为责任认定书存在事实错误或程序违法,可通过以下途径救济,但这些行为不影响车辆扣押的法定解除:

  • 申请复核:自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期间原认定书暂不生效,但车辆扣押不受影响。
  • 提起行政诉讼:若复核结果仍不满意,可在收到复核结论后3个月内,以交警部门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认定书。但诉讼期间车辆是否扣押,仍需根据法定条件判断。
  • 在民事赔偿诉讼中举证反驳:责任认定书是民事赔偿的证据之一,但非唯一依据。若进入诉讼阶段,你可通过提供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推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

3. 实务中的常见误区及建议

  • 误区:部分当事人误以为“不签字=不认可=不能放车”,实际上,责任认定书无需当事人签字即生效,不签字仅表明你未确认接收,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更不构成扣押车辆的合法理由。
  • 建议:
    • 及时与交警沟通,明确车辆扣押的具体原因和预计解除时间。
    • 若扣押期限已超法定标准(如检验鉴定后未在5日内放车),可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异议,或向其上级机关投诉。
    • 保留好车辆扣押凭证(如扣押清单、放车通知等),以便后续维权。

总结:对责任认定书不认可,需通过复核或诉讼途径解决,但车辆能否取出取决于是否满足法定解除扣押的条件。若你认为交警扣车行为违法,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