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针对您描述的情况,即遗产继承的房子已公证给独生儿子,但死者的外甥仍在闹事不让他继承,这主要涉及到遗产继承的合法性和外甥行为的法律性质两个问题。以下是从不同角度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遗产继承的合法性:
- 公证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因此,一旦遗产继承经过公证,即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表明继承行为是合法有效的。
- 继承权:独生儿子作为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在死者未留下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享有继承权。公证过程进一步确认了这一权利,使得独生儿子成为房产的合法所有者。
外甥行为的法律性质:
- 无权干涉:外甥并非死者的法定继承人,除非死者有遗嘱特别指定外甥为继承人,否则外甥无权干涉遗产的分配和继承。因此,外甥的闹事行为属于无权干涉,可能构成对独生儿子合法权益的侵犯。
- 法律责任:如果外甥的闹事行为严重到扰乱社会秩序或侵犯独生儿子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独生儿子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外甥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独生儿子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外甥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建议措施:
- 保留证据:独生儿子应妥善保管与遗产继承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包括公证文书、遗嘱(如有)、房产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 沟通协商:在可能的情况下,独生儿子可以尝试与外甥进行沟通协商,解释遗产继承的合法性和自己的权益,寻求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式。
- 法律途径:如果沟通协商无果,独生儿子应果断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特殊情况说明:
- 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且遗嘱中明确指定了外甥为继承人之一,那么外甥的继承权将受到法律保护。但在此情况下,独生儿子仍应依据遗嘱内容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协商遗产分配事宜,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如果外甥的闹事行为并未构成对独生儿子合法权益的严重侵犯,或者独生儿子出于亲情考虑不愿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那么双方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
总结:遗产继承的房子已公证给独生儿子后,外甥的闹事行为属于无权干涉且可能构成侵权。独生儿子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尝试通过沟通协商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