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20000认罪认罚退赃了还会抓人吗-杨光文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刑事辩护

结论:诈骗20000元且已认罪认罚并退赃的情况下,是否还会被抓人(即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继续羁押)需分情况讨论,但通常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能不再羁押;若尚未进入司法程序或存在特殊情形,仍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一、从刑事诉讼流程角度分析

  1. 侦查阶段
    若案件处于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即使嫌疑人已认罪认罚并退赃,公安机关仍可能根据案情需要采取刑事拘留或逮捕等强制措施。例如,若存在同案犯未到案、证据尚未固定、嫌疑人可能毁灭证据或再次犯罪等情形,公安机关会继续羁押以确保侦查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2. 审查起诉阶段
    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嫌疑人认罪认罚并退赃,检察院可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直接决定取保候审。此时,若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如初犯、偶犯、退赔全部损失、获得谅解等),通常不再羁押。
    实践案例:在类似金融诈骗案件中,若嫌疑人退赃及时且认罪态度好,检察院常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释放并办理取保候审。

  3. 审判阶段
    若案件已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嫌疑人已被取保候审的,通常不会再次羁押;若此前被逮捕,法院可能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在判决前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但需满足“可能判处拘役、管制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

二、从量刑情节角度分析

  1. 认罪认罚从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实践中,认罪认罚通常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若同时退赃退赔,可能进一步减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
    示例:诈骗2万元在部分地区基准刑为1-2年有期徒刑,若认罪认罚并退赃,可能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缓刑,此时无需羁押。

  2. 退赃退赔的影响
    退赃退赔是重要的量刑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退赃退赔可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若嫌疑人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可能直接适用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此时自然无需羁押。

三、特殊情形需注意

  1. 累犯或前科
    若嫌疑人有累犯情节或曾因同类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即使认罪认罚并退赃,司法机关可能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高,仍采取羁押措施。

  2. 共同犯罪中的角色
    若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如组织、策划、指挥),即使退赃,也可能因“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且社会危险性大”被继续羁押。

  3. 证据问题
    若案件证据存在瑕疵(如被害人陈述不稳定、资金流向未查清),公安机关可能以“防止串供、毁灭证据”为由继续羁押嫌疑人,即使其已认罪认罚并退赃。

四、法律建议

  1. 及时委托律师介入
    在侦查阶段,律师可申请取保候审或与公安机关沟通变更强制措施;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与检察院协商量刑建议并争取不批准逮捕;在审判阶段,律师可提出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

  2. 积极配合司法机关
    嫌疑人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退赃退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提交无业、固定住所、家庭情况等证明材料,以证明无社会危险性。

  3. 关注案件进展
    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家属应定期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进展,并在收到逮捕通知书、起诉意见书等文书后及时咨询律师,避免错过申请取保候审或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时机。

总结:诈骗20000元且已认罪认罚并退赃的,是否会被抓人需结合案件阶段、量刑情节及特殊情形综合判断。若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且嫌疑人无社会危险性,通常不再羁押;若尚未进入司法程序或存在累犯、共同犯罪主犯等情形,仍可能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以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