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且对方有轻微伤的情况下,对方去医院疗伤的费用应由对方的保险公司(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保险责任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若对方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可由商业三者险继续赔偿。
对方全责的特殊性
由于对方被认定为全责,其保险公司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对方的医疗费用。您作为无责方,无需通过自己的保险公司(如车损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赔偿对方损失,除非您自愿垫付或存在其他特殊约定。
实务操作建议
总结:对方作为全责方,其保险公司应承担对方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您无需承担费用,但需配合提供事故相关材料以协助理赔。若遇争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