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通用机器人取得手指专利 其他企业使用类似技术是否构成侵权-傅文浩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知识产权

结论概述:结合新闻背景,银河通用机器人已取得“手指结构及机器人”专利,其他企业使用类似技术是否构成侵权,需从专利保护范围、技术相似性、侵权判定标准及例外情形等多维度综合判断。以下为详细分析:

1. 专利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书是核心依据

根据《专利法》第11条,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判断侵权的关键在于被控技术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而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界定。

新闻中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假设为权利要求1)可能包含以下技术特征:

  • 手指结构包括机架、第一至第三指节、驱动组件、第一/第二腱绳;
  • 腱绳的连接方式(如第一腱绳绕过第一、第二铰链部后连接第二指节);
  • 驱动组件驱动第一指节转动时,腱绳联动拉动第二、第三指节转动的机械逻辑。

若其他企业的技术完全包含上述特征,或等效替换(如用不同材料但功能相同)仍可能构成侵权。例如,若某企业仅改变腱绳材质但保留连接方式和联动逻辑,仍可能落入保护范围。

2. 技术相似性:需对比专利与被控技术的具体特征

侵权分析需逐项对比专利权利要求与被控技术的特征:

  • 完全覆盖:被控技术包含专利所有技术特征,直接构成侵权;
  • 部分覆盖:若被控技术缺少专利某一必要技术特征(如缺少第二腱绳),则不侵权;
  • 改进型技术:若被控技术在专利基础上增加新特征(如增加传感器),但保留专利核心特征,仍可能侵权。

新闻背景中专利的独特性在于腱绳的联动设计,若其他企业未采用该设计(如通过电机直接驱动每个指节),则不侵权;若采用类似联动逻辑但结构不同(如改变铰链部形状),需进一步分析是否等效替换。

3. 侵权判定标准:全面覆盖原则与等同原则

  • 全面覆盖原则:被控技术需包含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缺一不可;
  • 等同原则:即使被控技术未完全复制专利特征,但以实质相同的方式实现相同功能,仍可能侵权。例如,用链条替代腱绳但实现相同联动效果,可能被认定为等同侵权。

新闻中专利的腱绳设计是核心创新点,若其他企业通过其他机械结构(如齿轮组)实现相同联动功能,可能因等同原则被判侵权。

4. 例外情形:现有技术抗辩与合理使用

  • 现有技术抗辩:若被控技术属于申请日前已公开的现有技术(如学术文献、专利),则不侵权;
  • 合理使用:为科研、实验目的使用专利技术,通常不视为侵权。

若其他企业能证明其技术早于银河通用机器人的专利申请日(2025年3月)已公开,则可主张现有技术抗辩;若仅用于内部研发测试,可能适用合理使用。

5. 实务建议:企业如何规避风险?

  • 技术比对:使用类似技术前,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FTO(自由实施)分析,评估侵权风险;
  • 专利无效:若认为银河通用机器人专利不具备创造性,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宣告专利无效;
  • 合作授权:与专利权人协商交叉许可或付费授权,合法使用技术。

新闻背景中专利的授权公告号为CN223971726U,企业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查询其权利要求书,精准比对技术特征。

6. 行业警示:专利布局与风险防范

银河通用机器人此次专利布局体现了对机器人核心部件(手指结构)的技术保护,其他企业需重视:

  • 专利挖掘:在研发阶段识别创新点,及时申请专利;
  • 侵权监控:通过专利检索工具(如SooPAT)监控竞争对手专利动态,避免无意侵权;
  • 应对策略:建立专利应急机制,一旦被诉侵权,快速组织技术、法律团队应对。

总结:其他企业使用类似技术是否侵权,需以专利权利要求书为基准,结合技术比对、侵权判定原则及例外情形综合判断。建议企业在使用前进行专业法律分析,必要时寻求律师协助,以降低风险。如有具体技术方案需评估,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