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解约书应该和承租人签还是营业人签-饶振宇律师|法行宝
2026-03-14 房产纠纷

租赁解约书应当与实际签署租赁合同的一方签订,即若承租人为合同签署方,则与承租人签;若营业人(实际使用人)以承租人名义签署或经承租人授权,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若承租人是租赁合同的直接签署方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租赁解约书应与承租人签订。因为承租人是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合同权利并承担义务。例如,若张三作为承租人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后续解约时,解约书需由张三签署,房东与张三均受解约书约束。

  2. 若营业人(实际使用人)以承租人名义签署合同或经承租人授权

    • 情况一:营业人代签合同
      若营业人(如公司员工、代理人)在租赁合同中以承租人名义签署,且承租人事后追认或合同中明确授权,则解约书仍需与承租人签订。营业人仅作为代理人,其行为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 情况二:营业人经承租人授权解约
      若承租人出具书面授权书,明确委托营业人代为签署解约书,则解约书可由营业人签署,但需附承租人授权文件作为附件,以确保解约效力。
    • 情况三:营业人实际使用租赁物但未获授权
      若营业人未经承租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签署解约书,则该解约书对承租人无约束力。此时需承租人本人签署解约书,或营业人通过法律程序(如诉讼)确认其解约资格。
  3. 特殊情形:转租或合同主体变更

    • 转租情形:若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营业人),且原租赁合同未禁止转租,则解约权仍属于原出租人与承租人。次承租人无权直接签署解约书,除非原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意。
    • 合同主体变更:若承租人通过合法程序(如债权债务转让)将合同权利义务转移给营业人,则解约书需由新主体(营业人)签署,但需通知原出租人并取得同意。

建议:

  • 签署解约书前,务必核对租赁合同中的签约主体信息,确认对方是否为合同相对方或经合法授权。
  • 若涉及复杂情形(如转租、授权不明),建议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明、授权文件或合同原件,必要时可咨询律师协助审查。
  • 解约书内容应明确解约原因、时间、违约责任(如有)等关键条款,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纠纷。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具体案情为您提供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