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赡养老人抵税只能是自己父母吗”这一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老人”(被赡养人)主要指的是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明确指出了,赡养老人抵税并不局限于自己的父母,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且他们年满60岁,您同样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配偶的父母并不包含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内。也就是说,您不能因为赡养配偶的父母而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关于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已经有所提高。独生子女每月可以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则需要与兄弟姐妹分摊这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最后,我要提醒您的是,在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时,务必确保所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果虚假填报,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