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双方如有一方违法获取项目怎么办-胡云峰律师|法行宝
2026-03-13 合同纠纷

若合作双方中有一方违法获取项目,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具体需根据违法情形和合作模式分情况处理:

  1. 立即固定证据,明确违法事实
    无论对方是通过行贿、伪造资质、串通投标还是其他违法手段获取项目,第一步需收集关键证据(如书面文件、录音录像、转账记录、第三方证人证言等)。例如,若对方通过行贿中标,需留存行贿金额、时间、对象等证据;若通过伪造资质,需留存虚假文件原件及鉴定报告。证据的充分性直接影响后续维权效果。

  2. 根据违法性质选择维权路径

    • 行政举报:若对方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行政法规(如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可向项目主管部门(如住建局、财政局)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要求撤销中标结果、处罚违法方,并可能重新招标。
    • 民事索赔:若对方违法导致己方损失(如已投入的前期费用、预期收益),可依据《民法典》第157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后果)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需注意:若己方明知对方违法仍参与合作,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赔偿金额会相应减少。
    • 刑事控告:若对方行为涉嫌犯罪(如行贿罪、受贿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立案后,违法方可能面临罚金、拘役甚至有期徒刑,同时其违法所得可能被追缴,间接保护己方权益。
  3. 评估合作协议效力,防范连带风险

    • 若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不得通过违法手段获取项目,否则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可直接依据协议主张权利;
    • 若协议未约定或约定模糊,需结合《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判断协议效力。若协议因对方违法而无效,己方可能需返还已获利益(如已分配的项目款),但可主张对方赔偿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如差旅费、律师费)。
    • 关键提醒:若己方在合作中存在“默许”“协助”对方违法的行为(如提供虚假材料、参与行贿),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违法,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需立即停止配合并主动补救。
  4. 提前预防风险,完善合作机制

    • 在合作初期,通过尽职调查核实对方资质、信誉及过往项目记录,避免与有违法前科的企业合作;
    • 在合作协议中明确“违法获取项目”的违约情形、赔偿标准及解除合同条件,并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
    • 定期监控项目进展,若发现对方有违法迹象(如突然变更关键人员、资金流向异常),及时发出书面警告并留存证据。

总结:面对合作方违法获取项目,需“证据先行+多路径维权+风险隔离”,既要通过行政、民事、刑事手段追究对方责任,也要防范自身因合作被牵连。具体操作需结合违法类型、证据充分性及合作协议条款综合判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