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合同形式达到非法目的合同可撤销吗-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合同纠纷

以合同形式达到非法目的的合同是无效的,而非可撤销,且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条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合同形式达到非法目的,往往就涉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这样的合同直接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而不是可撤销合同那样,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才失去效力。

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1. 性质不同
    • 无效合同:是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等,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比如,双方签订合同进行走私活动,走私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该合同因目的非法而无效。
    •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等原因,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但在撤销前合同是有效的。
  2. 法律后果不同
    • 无效合同:因合同无效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上述走私合同中,双方基于该合同取得的财物都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没收等处理。
    • 可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在合同被撤销前,合同对双方还是有一定约束力的,比如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部分义务,在合同被撤销前,另一方不能随意拒绝接受履行等。

实际案例说明

曾经有这样一个案例,甲和乙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向乙提供一批受国家严格管制的特殊药品,乙支付高额报酬。这份合同的目的明显是非法交易受管制的药品,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合同因目的非法而无效,对于双方基于该合同已经进行的交易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相关药品被没收,双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也根据各自过错进行了返还和赔偿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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