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发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怎么离职最好-景芋衡律师|法行宝
2026-03-12 劳动纠纷

核心结论:在用人单位不发工资且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你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离职,同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一是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二是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离职,并主张相应权益。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这意味着当用人单位存在不发工资的情况时,你作为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 操作步骤
    • 收集证据:首先要收集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证据。劳动关系证明可以包括工作证、工作服、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未支付工资的证据可以是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若之前有发放过工资)、与用人单位沟通工资发放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
    • 通知用人单位:你可以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说明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最好通过EMS邮寄,并在备注栏注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保留好邮寄凭证,以证明用人单位已经收到通知。
  3. 后续权益主张
    • 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因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由于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可以主张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离职之日止的双倍工资差额。

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离职,并主张相应权益

  1.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 操作步骤
    • 收集证据:同样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前面提到的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离职决定:你可以基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事实,决定离职。不过,为了更好地主张权益,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果,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申请中,明确你的仲裁请求,包括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以及经济补偿(如果符合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等。同时,提交你收集到的相关证据。
  3. 注意事项
    • 仲裁时效:要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问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益,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 继续工作风险:在未签劳动合同且未解决相关问题前继续工作,虽然不影响你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权益,但可能会面临用人单位进一步侵害你权益的风险,如随意调岗、降薪等。因此,你要根据实际情况谨慎决定是否继续工作。

在处理离职及权益主张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任何疑问或困难,都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