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给单位职工发工资上保险属于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逃避执行吗-罗一粟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劳动纠纷

结论:被执行人给单位职工发工资、上保险是否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逃避执行,需分情况讨论,不能一概而论。具体分析如下:

  1. 若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却通过虚构工资、保险支出转移财产,则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若被执行人通过伪造工资表、虚构保险缴纳记录等方式,将公司资金转移至职工账户或第三方,实际目的是隐匿财产、规避执行,且经法院查证属实,则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行为,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关键点:需证明被执行人存在主观故意(如通过审计发现资金流向异常)及客观行为(如虚构支出、隐匿财产)。

  2. 若被执行人正常发放工资、缴纳保险,且未影响其履行判决义务的能力,则一般不构成逃避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被执行人需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经营成本。若被执行人公司仍在运营,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属于维持企业基本运转的必要支出,且其剩余财产仍足以覆盖判决债务,则法院通常不会认定此行为为逃避执行。
    例外情形:若被执行人通过“高工资”“虚假保险”等方式恶意消耗财产(如给亲属发放远高于市场水平的工资),导致无财产可供执行,则可能被认定为规避执行。

  3. 若被执行人以发工资、缴保险为名,实际将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经营目的,则可能涉及民事欺诈或刑事犯罪
    例如,被执行人将公司账户资金转至职工账户后,再通过职工账户套现用于个人挥霍,此行为可能同时构成“隐匿财产”和“挪用资金”,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是否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或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建议:

  • 若您是申请执行人,可向法院申请调查被执行人的财务记录(如银行流水、工资表、保险缴纳凭证),证明其是否存在虚构支出或转移财产的行为;
  • 若您是被执行人,需确保工资、保险支出合理且必要,并保留相关凭证(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以证明资金用途合法;
  • 若涉及复杂财产转移链条,建议委托律师协助梳理资金流向,固定证据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申请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被执行人公司规模、资金转移方式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结合具体情形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