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官司被告提供的鉴定机构原告不认可 法官让写个材料 怎么写-苏蒙律师|法行宝
2026-03-11 医疗纠纷

针对医疗损害官司中原告不认可被告提供的鉴定机构时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可按以下框架撰写,重点突出异议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替代方案:

一、材料核心结构与内容要点

  1. 标题与称谓

    • 标题:《关于对被告提出的[鉴定机构名称]的异议及重新选定鉴定机构的申请》
    • 称谓:“XX人民法院”(需写明具体法院名称)。
  2. 首段:明确立场

    • 简述案件背景(如案号、案由),直接表明原告对被告提出的鉴定机构不予认可,并请求法院依法重新选定或指定鉴定机构。
  3. 异议理由(需结合法律与事实)

    • 法律依据:
      • 引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34条:“医疗损害鉴定由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组织。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若被告单方面指定机构,违反“协商优先”原则,原告有权拒绝。
    • 实体性异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 资质问题:该机构未列入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公布的《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或不具备医疗损害鉴定专项资质。
      • 中立性存疑:该机构与被告或其关联方存在历史合作、利益关系(需附初步证据,如过往合作记录、股东信息等)。
      • 专业能力不足:该机构无相关领域专家(如涉案科室为神经外科,但机构无该领域注册鉴定人)。
      • 程序违法:被告未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鉴定申请,或未依法通知原告参与鉴定机构选择程序。
  4. 替代方案建议

    • 协商选定:提议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从法院备案的鉴定机构名录中共同选择。
    • 法院指定:若协商不成,请求法院直接指定双方均无异议的机构(可附省级医学会或知名司法鉴定中心名单供参考)。
  5. 结尾与落款

    • 重申请求:“恳请贵院依法审查并采纳原告异议,重新选定或指定具备合法资质、中立性的鉴定机构,以保障案件公正审理。”
    • 落款:原告姓名/名称、代理人签名、日期,并附证据清单(如异议相关证明材料)。

二、关键注意事项

  1. 证据支撑:异议理由需附具体证据(如机构资质查询截图、合作记录等),避免空泛陈述。
  2. 时效性:需在法院指定的异议期内提交,逾期可能丧失权利。
  3. 程序合规:若法院已组织听证会,需在听证中口头陈述异议并记录在案,同步提交书面材料。

三、示例片段(资质异议)

“被告提出的[机构名称]虽在司法部备案,但其《司法鉴定许可证》中未载明‘医疗损害鉴定’业务范围(附该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及司法部官网查询截图)。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8条,鉴定机构不得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鉴定,故该机构不具备本案鉴定资质。”

提示:医疗损害鉴定涉及医学与法律交叉领域,材料需兼顾专业性与说服力。如有复杂情况(如多机构对比、专家辅助人意见),可进一步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