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剐蹭后下车未找到受伤人员便开车离开,是否构成逃逸需分情况判断,若存在明知可能有人受伤仍离开等情形则构成逃逸,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若确实不知且无其他逃避责任行为,一般不构成逃逸。
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及处罚
- 构成逃逸的认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在剐蹭事故中,即使下车未当场发现受伤人员,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仍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 事故发生时,根据现场情况应当能够预见到可能有人受伤,比如剐蹭部位涉及到行人可能接触的区域,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如仔细查看、等待一段时间确认等)就离开现场。
- 离开现场后,通过其他途径(如事后得知有目击者看到有人倒地等)知道自己造成了可能有人受伤的事故,仍未返回现场或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 行政处罚:如果尚未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刑事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即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
- 确实不知情且无逃避责任行为:如果驾驶人在剐蹭后下车仔细查看,确实没有发现任何受伤人员,也没有其他迹象表明可能有人受伤,并且没有为了逃避可能的责任而故意离开现场(例如不是因为害怕被索赔、害怕受到处罚等原因离开),同时后续也没有实施其他逃避法律追究的行为,那么一般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在这种情况下,驾驶人不需要承担逃逸相关的法律责任,但仍需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等。例如,如果剐蹭只是造成了车辆本身的轻微损坏,没有涉及人员伤亡,驾驶人按照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与对方协商赔偿或者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