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假是否一定要当年休完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的天数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来确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5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10天,工作满20年的则享受15天。
接下来,关于年假是否可以跨年休的问题,条例中也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年休假是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或者分段安排的,通常不跨年度安排。但是,如果单位因为生产、工作的特点确实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那么是可以跨1个年度进行安排的。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年假是可以跨年休的,但需要得到单位的同意和安排。
另外,如果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并且得到了职工本人的同意,那么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需要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以补偿职工未能享受的年假。
因此,年假并不一定要当年休完,但具体是否可以跨年休以及如何安排,需要依据您所在单位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您有关于年假的具体问题或者需求,建议您与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者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