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
详细分析:
一、合法劝退情形
若用人单位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因特定原因(如经济性裁员、您患病或不能胜任工作等)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合法劝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您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因此,在职两个月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二、违法劝退情形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劝退您,即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因此,在职两个月被违法劝退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三、工资结算
无论劝退情形如何,用人单位都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您的实际出勤天数,正常结算您的工资。这包括试用期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也应一并计入结算范围。
四、特殊注意事项
证据收集:
合同条款:
劳动仲裁的申请:
举例说明:
假设您的月工资为5000元,在职两个月后被用人单位合法劝退,那么您应获得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即2500元。若被违法劝退,则您应获得的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即5000元。同时,无论何种情形,用人单位都应正常结算您这两个月的工资。
后续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