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后再次达成和解的,双方可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并提交法院,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条件会裁定中止执行;若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具体分析如下:
和解协议的签订与提交
恢复执行后,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和解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并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如《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需及时提交至执行法院备案,法院会审查协议是否自愿、合法,以及是否损害他人权益。
法院对和解协议的处理
若法院审查后认为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会裁定中止执行程序。此时,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暂时停止,债务人需按协议履行义务。若协议涉及财产处分(如抵押、转让),可能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确保效力。
和解协议履行中的风险与救济
实务建议
示例:甲与乙因借款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乙分期还款。恢复执行后,乙未按协议履行,甲可在协议约定的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后2年内,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并要求乙支付逾期利息。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