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执行后被执行人又要和解怎么办-张卫平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行政纠纷

恢复执行后被执行人提出和解的,法院会先审查和解协议的合法性与可行性,若符合条件可中止执行程序;若和解失败或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将恢复强制执行。 以下是具体分析:

  1. 和解的提出与审查
    被执行人在恢复执行阶段提出和解,需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明确履行方式、期限及担保措施(如有)。法院会重点审查:

    • 协议合法性: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以物抵债协议需符合物权变动规则);
    • 履行可行性: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履行能力(如收入证明、资产清单);
    • 债权人权益保障:是否设置担保或第三方监管,避免被执行人转移财产。
      示例:若被执行人提出分期还款但未提供担保,法院可能要求其补充抵押或保证人,否则不予认可。
  2. 和解成功后的程序处理
    若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执行程序将中止(非终止),此时:

    • 执行措施暂停:如查封、冻结的财产可暂不处置;
    • 履行期限监督:被执行人需按协议约定履行,逾期或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且此前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如列入失信名单)可继续生效;
    • 担保责任触发:若和解协议约定担保条款,担保人需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3条,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3. 和解失败的风险与应对
    若被执行人利用和解拖延执行,债权人可采取以下措施:

    • 要求法院缩短履行期限:在和解协议中明确“分期履行最后一期期限不超过3个月”,避免长期拖延;
    • 申请财产保全:在和解期间继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防止其转移;
    • 追究拒执罪:若被执行人隐匿财产、逃避履行,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例参考:某案中被执行人以和解为由要求解除银行账户冻结,但未履行分期还款义务,法院恢复执行后直接划扣其账户余额,并对其罚款5万元。

建议:若您作为债权人遇到此类情况,需在和解协议中明确违约责任(如违约金比例)、履行监督方式(如第三方托管账户),并保留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信息),以便和解失败时快速恢复执行。如有具体协议条款需审核,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