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为同一机构怎么办-马昭鹏律师|法行宝
2026-03-05 合同纠纷

若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两家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为同一机构出具,可能涉及违规行为,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如下:

  1. 可能涉及的违规情形

    • 围标串标嫌疑: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若保函出具机构与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如保函出具方为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或存在利益输送),可能被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
    • 保函独立性受质疑:投标保函的核心是独立担保,即担保机构需独立于投标人,仅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担保责任负责。若两家投标人保函由同一机构出具,可能引发对保函独立性的质疑,尤其是当该机构与某投标人存在利益关联时。
  2. 法律后果与处理方式

    • 招标人权利:招标人有权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九条,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说明保函出具情况。若发现异常,可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否决相关投标文件,甚至重新招标。
    • 行政处罚风险:若经调查确认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监管部门可对涉事单位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投标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 民事责任:若因违规行为导致招标失败或其他投标人损失,涉事单位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3. 实务建议

    • 招标人角度:

      1. 立即暂停评标,要求涉事投标人提供保函出具机构的独立性证明(如保函格式、担保机构资质、无关联关系声明等);
      2. 核查保函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担保金额、有效期、受益人等);
      3. 若无法排除违规嫌疑,应依法否决相关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
    • 投标人角度:

      1. 若保函出具机构确为独立第三方,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无利益关联;
      2. 若存在误用保函情形(如保函模板错误),应立即撤回并重新提交合规保函;
      3. 避免与竞争对手共用同一担保机构,以降低合规风险。
    • 担保机构角度:

      1. 完善内部审核流程,避免为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出具保函;
      2. 在保函中明确独立性条款,声明担保责任不受投标人之间关系影响。

若您遇到此类问题,可进一步提供保函具体内容、招标文件要求及涉事主体关系等细节,我将协助分析合规性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