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申请强制执行追加法人为被执行人申请书怎么写-李笠律师|法行宝
2026-03-05 行政纠纷

员工申请强制执行追加法人为被执行人申请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如下,我将从法律要件、文书结构、注意事项三个维度展开说明:

一、法律要件:追加法人为被执行人的法定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17-22条,员工申请追加法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被执行人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

  1. 法人财产混同:法人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无法区分(如公司资金转入法人个人账户、法人以个人账户支付公司债务等);
  2. 未足额出资:法人作为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3. 抽逃出资:法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注册资金;
  4. 一人公司财产混同:若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
  5. 未清算即注销: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员工无法主张债权,法人作为股东需承担赔偿责任。

若不符合上述情形,法院将驳回申请,因此需在申请书中明确论证符合哪一法定条件。

二、申请书结构:需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1. 标题:
    申请书(追加被执行人用)
    (注:无需写“强制执行”,因主体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

  2. 申请人(员工)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住址。

  3. 被执行人(公司)信息:
    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

  4. 追加被执行人(法人)信息: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如法定代表人、股东)、联系方式。

  5. 申请事项:
    明确请求追加法人XXX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在XX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在未出资XX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 事实与理由:

    • 主体关系:说明员工与公司、法人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如劳动关系、股东身份);
    • 执行依据:引用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文号及主要内容;
    • 追加理由:结合法定情形,提供证据证明法人需承担责任(如银行流水证明财产混同、验资报告证明未出资);
    • 法律依据:引用具体法条(如《变更追加规定》第17条)。
  7. 证据清单:
    列明提交的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如公司账户与法人账户往来明细、审计报告等)。

  8. 结尾: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及日期

三、注意事项:避免程序瑕疵

  1. 时效性:需在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申请;
  2. 证据充分性:财产混同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的资金往来记录,未出资需提供工商档案中的验资报告;
  3. 管辖法院:向执行法院(即一审法院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而非另行起诉;
  4. 救济途径:若法院驳回申请,可在15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示例条款(财产混同情形):

“申请人提供证据显示,被执行人XX公司自2020年起通过法定代表人张某个人账户(账号:XXX)收取客户款项共计XX万元,且该账户同时用于支付公司员工工资及供应商货款,符合《变更追加规定》第20条规定的‘人格混同’情形,故请求追加张某为被执行人。”

如需进一步优化文书或补充证据,可直接向我提供案件细节,我将协助完善法律逻辑及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