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不能做工伤认定-张国斌律师|法行宝
2026-03-0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哪些情况不能做工伤认定,这主要涉及到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几种不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不能做工伤认定的几种情况:

  1. 职工本人的故意犯罪行为:

    • 如果职工的伤亡是由于其本人的故意犯罪行为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是不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故意犯罪行为是职工主观上的恶意行为,与工作无关,因此不应由工伤保险来承担责任。
  2. 醉酒或者吸毒行为:

    • 职工在醉酒或者吸毒状态下发生的事故伤害,同样不被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醉酒和吸毒都会严重影响职工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且这种行为是职工个人选择的结果,与工作无直接关联。
  3. 自残或者自杀行为:

    • 职工的自残或者自杀行为导致的伤亡,也不被认定为工伤。自残和自杀是职工个人极端行为的表现,与工作无关,因此不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 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

    • 对于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认定,需要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等有关部门没有确认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且申请人不能证明职工受到的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
  5. 医疗侵权损害结果非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

    • 如果职工的医疗侵权损害结果不是由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那么相关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也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这意味着,如果职工的伤害是由于医疗事故或其他非工作原因导致的,那么这种情况是不被认定为工伤的。
  6. 利用现代通讯方式进行简单工作沟通,不视为工作原因:

    • 虽然现代通讯方式如微信、电话、邮件等使得工作沟通更加便捷,但利用这些方式进行简单的工作沟通,具有临时性和偶发性的,并不视为工作原因。因此,如果职工在这种沟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伤害,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
  7. 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难以确认:

    • 在决定是否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如果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难以确认,那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能会告知申请人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确认。在劳动关系未明确之前,工伤认定申请可能无法被受理。

综上所述,不能做工伤认定的情形主要包括职工本人的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医疗侵权损害结果非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利用现代通讯方式进行简单工作沟通不视为工作原因以及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难以确认等。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