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工会交会费但什么都不发是否合理”的问题,这涉及到工会会费的收取与使用规定,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会会员定期向所在工会组织缴纳会费是《工会法》赋予工会会员的法定义务,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以及《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会员应按月交纳会费,且会费收缴的标准通常是按照会员工资收入的0.5%来计算。
接下来,关于会费的使用,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规定,基层工会可以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游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等,这些都是为了丰富会员的业余生活,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因此,会费并非“什么都不发”,而是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和规定。
如果您所在的工会收取了会费但并未按照上述规定使用,或者没有向会员公布会费的收支情况,那么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工会作为会员的组织,有义务将会费的使用情况透明化,让会员了解会费的去向和使用效果。
针对您的情况,我建议您:
总之,工会交会费但什么都不发是不合理的。工会应该按照规定收取和使用会费,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丰富的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