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上撞上别人扔的东西 怎么找人赔偿-郭成律师|法行宝
2026-02-28 交通事故

在高速公路上撞上他人丢弃的物品导致损失,可通过以下途径寻找责任人并主张赔偿:

  1. 立即报警并固定证据
    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拨打122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取监控录像(如有),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现场有目击者,务必留存其联系方式,后续可能作为证人协助调查。同时,通过行车记录仪、手机拍摄等方式记录现场情况(如散落物特征、周边环境等),这些证据将直接关联责任认定。

  2. 通过交警追查抛物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驾驶人也有义务制止此类行为。若能通过监控、目击者指认或物品上的标识(如快递单、包装信息)锁定抛物车辆或个人,交警可依法对其处罚,并协助受害者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抛物者逃逸,交警会立案调查,受害者可要求出具《事故证明》作为后续维权依据。

  3. 向高速公路管理方主张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若高速公路管理方未及时巡查、清理路面障碍物,或未设置警示标志,可要求其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 需提供证据证明管理方存在过错(如调取巡查记录、监控录像等),建议通过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获取关键证据。
  4. 通过保险理赔减少损失
    若车辆投保了车损险,可先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赔付后,若后续找到抛物者或管理方责任,保险公司可代位追偿。需注意保留维修发票、定损单等材料,避免自行维修导致理赔纠纷。

行动建议:

  • 优先通过交警追查抛物者,这是直接获得赔偿的最有效途径;
  • 若抛物者无法确定,同步收集管理方过错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双被告(抛物者+管理方)承担连带责任;
  • 涉及复杂证据调取或诉讼程序时,可随时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