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五岁以上老人去世 公证财产还用其父母的死亡证明吗-于伏海律师|法行宝
2026-02-23 婚姻家庭

针对您提出的“八十五岁以上老人去世,公证财产是否还需其父母的死亡证明”这一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详细且清晰的解答。

首先,根据辽宁省司法厅的相关政策,全省公证机构已经对部分公证事项实行了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这一制度的实施,主要是为了解决像您所描述的,因时间久远等原因无法提供某些证明材料而导致的“证明难”问题。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被继承人(即去世的八十五岁以上老人)死亡时已年满75周岁,并且您因时间久远等原因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那么根据这一告知承诺制,您将不再被要求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这是因为,根据生活常识、经验法则以及已有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可以推定被继承人父母已死亡的事实。

当然,这一制度的实施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防控措施。为了避免告知承诺制被滥用,辽宁省明确了6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同时,如果发现承诺不实,公证机构会终止办理、撤销公证;如果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通过提交虚假证明材料、作出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公证书涉嫌犯罪的,公证机构将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

因此,对于您的情况,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您在办理财产公证时,将无需再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但请您务必确保所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希望这一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