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时保修期过了要留质保金吗-张翠云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合同纠纷

结论:保修期过了是否要留质保金,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合同约定以及法律规定,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1. 合同有明确约定
    •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保金的留存期限,且该期限超过了保修期,那么按照合同约定,即使保修期过了,仍需按照合同留存质保金。例如,合同约定质保金在工程交付使用后5年内留存,而保修期为2年,那么在保修期过了之后,仍需继续留存质保金至合同约定的5年期限届满。这是因为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 若合同约定在保修期届满后一定时间内退还质保金,那么在保修期过后,只要满足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如完成保修义务等),对方就应当按照约定退还质保金。比如合同规定保修期满后1个月内,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则退还质保金,当保修期结束且经检查无质量问题时,对方就需履行退还义务。
  2.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
    • 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质保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保修义务。当保修期过了,且承包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保修工作,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已经妥善解决了出现的质量问题,那么发包人就没有合法依据再留存质保金。例如在一个普通的装修工程中,合同没有对质保金留存期限作特别约定,保修期为1年,1年保修期过后,装修工程没有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就应当退还质保金。
    • 但是,如果虽然保修期过了,但工程存在一些隐蔽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过后才显现出来,且能够证明这些问题是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过错导致的,那么发包人可能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维修责任,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发包人可能会以需要保障维修费用为由,暂时留存部分或全部质保金,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不过,发包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质量问题与承包人的过错存在因果关系。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避免纠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质保金的留存期限、退还条件等事项作出明确、详细的约定。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关于质保金的争议,双方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进一步的疑问或者遇到相关纠纷,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