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之后,去做劳动能力鉴定(通常所说的“鉴定”)一般会与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联系。以下是详细解答:
联系主体: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负责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专门机构,它通常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 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如果需要确定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即劳动能力鉴定),应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
-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准备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书、职工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并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 等待安排: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会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 进行鉴定: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代表(如果需要)应前往指定地点进行鉴定。
- 获取结果:鉴定完成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并送达给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注意事项:
- 及时申请:工伤职工应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以便尽快获得鉴定结果,为后续的工伤赔偿提供依据。
- 配合鉴定:在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应如实陈述伤情,配合鉴定人员的检查和询问,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 异议处理:如果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实际案例:
- 假设某职工在工作中受伤,经过工伤认定后,需要确定其劳动能力障碍程度。该职工应向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鉴定。最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了鉴定结论书,明确了该职工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为后续的工伤赔偿提供了重要依据。
总结来说,工伤认定之后去做鉴定,应与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联系,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鉴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