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协议解除需要签协议书吗-崔刚强律师|法行宝
2026-02-13 房产纠纷

房屋认购协议解除原则上需要签订解除协议书,但并非绝对,以下分情况说明: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若买卖双方就解除认购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建议签订书面解除协议书。原因如下:

    • 明确权利义务:书面协议可详细约定解除条件、退款金额、违约责任承担等核心条款,避免口头约定引发争议。
    • 法律证据效力:根据《民法典》第469条,书面形式是合同解除的法定形式之一,书面协议可作为双方履行解除行为的直接证据。
    • 风险防范:例如,若卖方已收取定金,书面协议可明确是否退还及退还比例,防止卖方以“未书面解除”为由拒绝退款。
  2. 单方依法解除
    若一方因对方违约(如卖方未取得预售许可、买方未按时付款)行使法定解除权,是否需签订协议书需分情况:

    • 通知解除:根据《民法典》第565条,一方可通过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即解除。此时无需对方同意,但需保留通知送达证据(如EMS邮寄凭证、电子邮件截图)。
    • 诉讼/仲裁解除:若双方对解除效力有争议,可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此时解除依据为生效裁判文书,无需另行签订协议书。
  3. 未签订解除协议书的后果

    • 解除效力风险:若未签订书面协议且无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已达成解除合意,可能被认定为合同未解除,需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
    • 举证困难:例如,买方主张已与卖方口头约定解除,但卖方否认,买方可能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实务建议:

  • 无论何种情况,优先选择书面形式解除协议,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 若对方拒绝签订,可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方式固定解除合意,并尽快通过EMS发送书面解除通知。
  • 涉及定金、违约金等金钱往来时,务必在解除协议中明确金额及支付时间,避免后续纠纷。

如有具体协议条款或纠纷细节,可进一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