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犯罪人能保外就医的疾病情况,这主要依据的是《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及相关的规定。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形可以准予保外就医:
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如果犯罪人患有严重疾病,且病情在短期内有可能导致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准予保外就医。
患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对于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且患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也可以准予保外就医。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如果犯罪人因身体残疾或疾病导致生活难以自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准予保外就医。
特定疾病范围: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可以保外就医的范围,通常会参照《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来确定。这个范围会详细列出各种可以保外就医的严重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
- 对于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应当从严审批。
- 对于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严重疾病,但经诊断短期内没有生命危险的罪犯,通常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 对于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的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的罪犯,原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的,应当在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原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原判刑期三分之一以上方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但对患有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的罪犯,可以不受前述规定关于执行刑期的限制。
保外就医的程序:
- 对在监狱服刑的罪犯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会组织对罪犯进行病情诊断、妊娠检查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鉴别。
- 罪犯本人或者亲属、监护人也可以向监狱提出书面申请。
- 监狱对拟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会核实其居住地,并可能委托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
- 监狱会向人民检察院通报有关情况,并可能派员监督有关诊断、检查和鉴别活动。
- 经过一系列审核和审批程序后,如果符合条件,监狱会提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批,最终决定是否准予保外就医。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了解,请随时告诉我。